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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9年8月13日下午14:4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9年8月12日下午15:00—2019年8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9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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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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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19年8月9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8月9日17: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