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绿色发展,门头沟法院发布法律风险防控指南

进山旅游如果遇到珍稀植物该怎么办?生活环境周边出现水声污染怎么办?8月13日,在全国生态日到来前夕,门头沟法院在斋堂镇沿河口村发布《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法律风险防控指南》,旨在通过规范产业开发、公共设施建设、居民生产生活、旅游休闲、研学活动等方面的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协调。


“本次发布的《指南》,依托辖区经济发展重点,针对不同行业的固有特点,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应对措施,全方面提出了具体的风险防控策略和措施,并创新路径,提前布局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极具前瞻性。”门头沟法院副院长谢耀宗介绍。同时,他表示,《指南》对风险掌控达到细致入微的程度,即拿即用,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生态价值、以生态价值带动经济社会效益,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步提升。
会后,该院联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签订了《永定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域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并开展联合普法活动。


附:旅游休闲观光风险防控指南
(一)旅游行为规范方面
存在的风险:(1)乱扔旅行垃圾,影响景区、自然保护区环境,部分不可降解垃圾可能会持续对土壤、水体产生污染。(2)随意露天烧烤,会产生有害气体、污染地面,引发火灾风险。(3)接近野生动物,产生人身、财产损害风险。(4)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因寄生虫、重金属残留超标引发病害,同时买卖、食用濒危野生动物将面临刑法处罚风险。(5)进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游泳、垂钓,污染水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面临行政、刑事处罚风险。
防控措施:(1)增加景区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及时清扫收集景区塑料垃圾。倡导文明旅游,强化对游客的教育引导,对随意丢弃饮料瓶、包装袋、湿巾等行为进行劝导制止。(2)发布官方特色美食打卡地消费场景、野外露营消费场景,引导游客到有环境保护措施、有卫生安全保障的场所进行合理消费。(3)旅游时,应按照官方发布的旅游路线、设置的旅行步道进行行动,不随意接近、投喂野生动物。(4)在食用动物菜肴时,对“盘中餐”提高警觉,除猪、牛、羊、鸡、鸭、鹅、鱼等常见养殖动物以外,不要食用打着“野生”旗号、无法区分是否来源于养殖动物的肉制品。(5)在有水域的景点游玩时,注意关注标识,不在水库、河流等水源地保护范围内进行游泳、垂钓、烧烤、戏水行为,不擅自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明显禁令、危险标志的区域。
(二)旅游消费方面
存在的风险:(1)基于猎奇心理,违法购买“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制品,如野猪肉、黑蛇条、环颈雉、野兔、鹧鸪鸟等。(2)以户外打野为名,交易野生动物捕猎工具,如捕猎门架、绊脚圈、绊脚排、拍网等捕猎工具。
防控措施:(1)游客应在正规商店、场所购买纪念品等,不要在周边小摊贩处购买动物标本、动物骨骼、植物标本等产品。(2)提高法律意识,切勿随意购买认知范围之外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捕猎工具等。否则可能涉嫌行政违法、刑事犯罪。
(三)动物放生方面
存在的风险:盲目选择放生的物种、地点,进行违法放生,可能造成放生动物死亡,当地物种遭到入侵,环境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同时,贩卖、走私、购买野生动物用于放生,构成违法犯罪。
防控措施:市民应杜绝买卖动物放生、杜绝将宠物放生,从源头上避免产生违法产业链。如救助动物后希望将动物放生自然,应与林业部门、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由相关部门对放生物种进行评估后进行放生或者将动物交给专门的机构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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