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7月11日,陕西证监局连发四份警示函,对建设机械2015年重组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给予建设机械董事长、中介结构分别出具警示函。
建设机械5.810.00%
陕西证监局认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建设机械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天成机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万隆评报字(2015)第1045号评估报告,华龙证券担任建设机械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
事实上,天成机械2015年至2017年仅实现净利润2097.01万元,仅达到资产评估报告相关盈利预测金额的20.91%,不足预测金额的50%。
此外,陕西证监局还认为,建设机械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成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综上,陕西证监局决定,给予建设机械及公司董事长杨宏军、总经理李长安(博客,微博)、董秘白海红,以及财务顾问华龙证券和资产评估机构万隆评估分别出具警示函。